南京调整首套房贷利率认定标准,结清贷款且名下无房可认定为首套 admin 1351文章 18评论 2022年4月27日 16:48:45房产纠纷评论179阅读模式 4月27日,界面新闻从南京部分银行获悉,近期调整了首套房贷利率认定标准,如结清贷款且名下无房,再次购房将认定为首套房利率。 在此之前,南京认定首套房利率需满足“认房又认贷”,调整后将是“认房不认贷”。目前南京的首套房贷利率约为5.2%,少数银行最低可做到5.0%,但对购房者条件要求比较高。 针对首套房首付比例,部分银行表示,如果名下无房但有过贷款记录,仍旧按5成首付执行。 点赞 登录收藏 https://www.gdlvs.com/47079.html 复制链接 复制链接 律师法律咨询 扫描下方二维码添加宋律师咨询! 微信公众号 关注即可获得海量实用资源!
评论